教務工作主要是指工作人員做的有關教學,教育的活動。主要有以下教務工作:一、以“爲教學服務,爲師生服務,提高教學質量”爲宗旨,在教務處正副主任的領導下,認真做好各項教務工作。二、當好教務處主任的參謀,及時向分管領導反映師生的教學情況以及師生對學校的意見和要求。三、清理好各種文件和有關教師、學生的檔案材料交學校檔案室入檔。四、協助教務主任按上級規定編排課表及臨時性調課,負責教務處組織的各種考試的考務工作,如大學聯考、會考、統測、期會考、期末考等,統計好考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