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兩個人的戶口本或是戶口紙(集體戶需要本人戶口紙及集體戶首頁)到男方,女方中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就可以辦理結婚。結婚登記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2、本人無配偶。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