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責任的訴訟主體的確定是誰

監護人責任的訴訟主體的確定是誰

監護人責任的訴訟主體的確定是法定代理人。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二十二條規定,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爲的成年人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爲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