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企業規模的劃分標準

工業企業規模的劃分標準

工業企業規模的劃分標準:我國依據《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的劃型原則,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及《大中小型非工業企業劃分標準》的劃型標準,對《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中未列示的非工企業劃分標準進行了補充,研究制定了《部分非工企業大中小型劃分補充標準》。在此案中,對於工業企業的規模界定如下:大型:從業人員數2000及以上、銷售額30000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0萬元及以上。中型:從業人員數300到2000人、銷售額300到30000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到40000萬元及以上。小型:從業人員數300以下、銷售額3000萬元以下、資產總額4000萬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