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鑑別贓物

如何鑑別贓物

我國《刑法》規定爲“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就是贓款贓物。

贓款贓物具有兩個方面的主要特徵:

1、一個方面是具有證據價值和經濟價值的雙重屬性。贓款贓物與案件真實情況的發生、發展有着客觀內在的聯繫,因而對案件具有證據價值;

同時,贓款贓物也具有民法上物的特徵,即人們能夠支配的具有經濟價值的物質實體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基本上也可以成爲贓物,其特徵沒有因爲訴訟而發生改變。

2、另一方面,贓款贓物必須是行爲人採用違法犯罪手段所獲取的財物,它既不同於作案工具,也不是行爲人的個人合法財產,更不是違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