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結婚戶口一定要遷走嗎

女性結婚戶口一定要遷走嗎

女性結婚後戶口不是一定要遷走,法律沒有規定出嫁女戶口必須遷出。

結婚、離婚、喪偶的婦女,未遷出戶口,且未取得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收益分配權的,依法享有其戶籍所在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收益分配權。

出嫁並不意味着戶口一定會遷出,而戶口未遷出,也就意味着原戶口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未喪失。因此戶口未遷的出嫁女對孃家土地徵收補償費用享有分配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規定,婦女,結婚後只要戶口仍在原所在地,或者離婚、喪偶後戶口仍在男方家所在地,並履行相關義務,本人及符合政策生育的子女,仍然享有和其他人平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