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一般在當天補辦完畢。
根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補辦:向原登記或經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並登報掛失。掛失後,纔可以向原發照機關申請補發。
1、辦理程序:經營者報告掛失,登報聲明作廢,領取《個體工商戶補發營業執照申請表》。提交文件,申請遺失補發,繳納費用,領取營業執照。
2、遺失補照應提交文件:
(1)《個體工商戶補發營業執照申請表》;
(2)未遺失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
(3)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報樣。
法律依據: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審覈,准予登記註冊的,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法人資格,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依法需要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的,未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覈准登記註冊,不得從事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