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爲:
扣除標準1600元每月,2008年3月1日起調高爲2000元。
不超過500元的,稅率5%,速算扣除數爲0;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稅率百分之10,速算扣除數爲25;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稅率百分之15,速算扣除數爲125;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稅率百分之20,速算扣除數爲37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稅率百分之25,速算扣除數爲1375;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稅率百分之30,速算扣除數爲3375 ;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百分之35,速算扣除數爲6375;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稅率百分之40,速算扣除數爲10375;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稅率百分之45,速算扣除數爲1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