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官和捐官有什麼區別

買官和捐官有什麼區別

“捐官”又稱捐納,是封建社會時期爲彌補財政困難,允許士民向國家捐納錢物以取得爵位官職的一種方式。

《史記》中說,秦始皇四年“十月庚寅,蝗蟲從東方來,蔽天,天下疫。百姓內粟千石,拜爵一級”。這是有關捐納的較早記載。“捐官”行爲在我國古代有着漫長的發展演變史和內容。

西漢中期,邊關多事,用爵位換取糧食已不足以支付龐大的軍費開支,此時漢武帝進一步鼓勵捐納,決定出賣更具吸引力的官職,“賣官鬻爵”合爲一體。唐、宋、元、明時期,捐納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買官,以財求官。

《韓非子·八奸》:“故財利多者買官以爲貴,有左右之交者請謁以成重。”

漢桓寬 《鹽鐵論·輕重》:“大夫君運籌策建國用,籠天下鹽鐵諸利,以排富商大賈,買官贖罪,損有餘,補不足,以齊黎民。”

明陸楫 《蒹葭堂雜著抄》:“囊帛櫃金,居則連屋,水則連舟,陸則連車,以買官則連爵,以買田則連阡,以買居則大廈連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