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萬曆三大徵三大案

明朝萬曆三大徵三大案

三大徵:寧夏之役,播州之役,支援朝鮮抗擊日本侵略的朝鮮之役。

三大案: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

1、寧夏之役:即鎮壓哱拜之亂。哱拜原爲蒙古族人,嘉靖年間降明,積功升都指揮。萬曆初爲遊擊將軍,統標兵家丁千餘,專制寧夏,多蓄亡命。

2、播州之役:播州位於四川、貴州湖北間,山川險要,廣袤千里。自唐楊端之後,楊氏世代統治此地,接受中央皇朝任命。二十八年,徵兵大集,二月,在總督李化龍指揮下,明軍分兵八路進發。六月,明軍入城,播州平。

3、朝鮮之役:即援朝逐倭(日本)之戰。萬曆二十年,掌握日本大權的豐臣秀吉命加藤清正、小西行長率軍從對馬攻佔朝鮮釜山,又渡臨津江,進逼王京(今漢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