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轉學需要什麼手續

異地轉學需要什麼手續

學生想要轉學到異地時,首先,要有一個明確的接收學校,由該學校出具願意接收的書面證明;其次,與現就讀學校聯繫,出具轉學證明。隨帶義務教育證明,學生的體質健康記錄,學校體育鍛鍊登記卡以及學生學籍登記表,學業成績手冊等。具體的辦理流程有:

1、憑有關證明材料(因戶口遷移轉學的應出示辦理了戶口遷移的家庭戶口簿,因居所搬遷的應出示一年內新辦的住房證和家庭戶口簿,因其他特殊原因轉學的應出示有關證明)向原校申請,獲得原學校的同意後,填寫“轉學聯繫表”,原校在表上籤署同意轉出的意見並加蓋公章。

2、持“轉學聯繫表”和有關證明材料到戶口遷入地區或新居所所在地區片學校聯繫;接收學校同意時,在“轉學聯繫表”上籤署同意轉入的意見並加蓋公章。

3、將“轉學聯繫表”送回原校,原校爲其開具轉學證明;學生持證明到接收學校就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