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產權有多少年

商鋪產權有多少年

純商鋪的土地使用權期限是40年,商住綜合的是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商鋪用地五十年。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爲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爲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