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收回有哪些例外情況

股份收回有哪些例外情況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下列情況除外:

(一)減少公司註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併、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