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城市規劃法把城市分爲哪幾種

按城市規劃法把城市分爲哪幾種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將城市分爲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

大城市是市區和近郊區非農人口五十萬以上。大城市是指經濟較爲發達,人口較爲集中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城市是某一或大或小區域範圍內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綜合的中心或某一方面的中心,中心是城市的本質性特點;中等城市是二十萬以上五十萬以下。中城市是指經濟一般發達,人口一般集中的城市;小城市是不滿二十萬的。小城市是指經濟落後,物價低廉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