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下列資料:1、證明原告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證。2、起訴狀。3、能夠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憑證。如借條、合同中的交易條款、送貨清單,收據,銀行記錄。4、債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清單。5、債務人的明確的資料。因爲有的公民經常遷移戶口,時間長了也不易找到,所以對於債權人來說平時應該注意留意債務人的動向以免債務人惡意逃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