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誰有賠償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誰有賠償責任

第一:對事故負有責任的駕駛員有賠償責任,另外如果駕駛員是在履行職務行爲,那麼所在單位,也要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車輛所有人如果有過錯,也需要按比例承擔責任,或者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對事故負有責任的車輛投保的交強險及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需要在承保範圍內,優先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賠償權利人起訴部分共同侵權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其他共同侵權人作爲共同被告。賠償權利人在訴訟中放棄對部分共同侵權人的訴訟請求的,其他共同侵權人對被放棄訴訟請求的被告應當承擔的賠償份額不承擔連帶責任。責任範圍難以確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權人承擔同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