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宣告請求進行審查有哪些程序

無效宣告請求進行審查有哪些程序

專利複審委員會受理無效宣告請求後,依下述程序進行審查並作出處理決定:

1、在專利複審委員會受理無效宣告請求後,請求人可以在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之日起1個月內增加理由或者補充證據。

2、專利複審委員會向專利權人轉送無效宣告請求的副本和有關文件的副本。

3、由專利複審委員會組成合議審查組,一般由3人組成,負責對無效宣告請求正式審查。

4、合議審查組在審查過程中,發明和實用新型的專利權人呵以修改其權利要求書,但是不得擴大原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5、合議審查組在澄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審查決定並通知請求人和專利權人,若請求宣告專利無效的申請理由成立,宣告該專利權無效;請求宣告專利無效的申請理由部分成立,宣告該專利權部分無效;若專利無效的申請理由不成立,宣告維持專利權繼續有效。

對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無效宣告請求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爲第三人蔘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