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孩子撫養權的規定有哪些

協議離婚孩子撫養權的規定有哪些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對於子女撫養權的確定原則是:

1、首先是雙方可以就子女撫養權問題協議確定;

2、協議不成的,處理原則是:(1)若子女不足兩週歲的,離婚後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2)子女在兩週歲以上,且雙方同爭子女撫養權的,法院應同等的考慮雙方的情況,看子女隨哪方生活更有利於其成長;(3)子女在十週歲以上,法院則會更多的考慮子女的意見。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五條規定,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