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孩子可以共同撫養嗎

協議離婚孩子可以共同撫養嗎

具體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有關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