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生效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合同未生效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合同未生效的法律後果

一、合同因無權代理等原因導致效力待定而尚未生效的,在合同權利相對人追認前,善意相對人可以撤銷合同;

二、合同無效的,自始自終沒有法律約束力,不會產生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爲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爲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五十六條規定,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