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規定“偷一罰十”合法嗎

超市規定“偷一罰十”合法嗎

不合法,在一個法治社會,不是每個人都有罰款權的。

根據法律規定,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包括行政主管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和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而商家作爲營利性經濟組織,不具有行政處罰權,即沒有對外罰款權。可見,商家自行制定的“偷一罰十”並無合法依據。

法律依據:

第十五條【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要求】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

【釋義】:本條是對實施行政處罰主體要求的一般規定。在一般情況下(例外情況下面講),只有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才能實施行政處罰;而且要在法定的範圍內實施。首先,實施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要具有行政處罰權,這項職權是國家賦予的,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是國家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的,這些行政機關具有與其管理對象相適應的行政處罰權。其次,行政處罰要在行政機關的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不同的行政機關有不同的職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