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認定交通事故車輛全損

怎麼認定交通事故車輛全損

車輛全部損失是指被保險車輛的整體損毀或嚴重受損,失去修復價值,保險公司將其推定爲全損的情況。

【法律依據】

《最高院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釋全文》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爲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