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否能重新認定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否能重新認定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複覈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覈申請後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