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代表是由村民從衆多村民中直接選舉或推薦出來的代表,村民代表的職責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1、參加村民委員會召集的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村民會議授權的事項;2、與村民進行密切聯繫,反映村民的意見和建議;3、會議作出決定後,負責向村民傳達會議決定,動員村民認真遵守和執行會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