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聚會的定義人數是幾人

非法聚會的定義人數是幾人

非法聚會的定義跟人數多少是無關的。

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爲是非法集會,又拒不服從解散命令,或者未按照主管機關許可的起止時間、遊行、路線進行舉行集會、遊行、示威,或者示威未依照法律規定申請或者申請未獲得許可的,對犯此罪的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集會具有以下3種表現形式:

一、舉行集會、遊行、示威沒有依法申請;或者申請沒有被許可;或者沒有按照主管機關許可的起止時間、地點、路線進行。

二、拒不服從解散命令。

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六

舉行集會、遊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規定申請或者申請未獲許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機關許可的起止時間、地點、路線進行,又拒不服從解散命令,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對集會、遊行、示威的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