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方協商決定;(二)男女平等;(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四)給予補償的原則;(五)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如果一方有家暴行爲,受害人需要治療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響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財產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響的,在財產分割時應得到適當照顧。因此,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