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偵查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立案偵查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立案偵查是指,公安機關接到公民報案、控告、舉報及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或者觸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受理後經領導批准,立爲刑事或治安案件查處的行爲。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控告、舉報和自首人員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動,人民法院對已經接受的材料進行覈對、調查的活動,公安司法機關對立案材料進行審查和必要的調查後,應分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存在。

2、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