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協議如下:住戶能夠證明自己不是加害人的,可以免責:1、“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確定了具體的侵權責任人2、“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舉證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3、不可抗力。【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29條規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