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傷人怎麼避責

高空墜物傷人怎麼避責

高空墜物,我國使用的是無過錯推定的原則,也就是說,這個行爲,如果能夠證明自己是沒有過錯的,可以免除責任。小區裏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由墜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確,由建築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