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登記時,應當出具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如果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的,應當出具離婚書。如果離婚證書丟失,就需要去當初辦理離婚的民政局補辦離婚證書。補辦離婚證書的需要攜帶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的身份證(可以爲有效的臨時身份證);(2)本人有效的戶口證件(戶口簿、戶籍證明原件)。結婚登記需要攜帶的材料:(1)本人有效的身份證(可爲有效的臨時身份證);(2)本人有效的戶口證件;(3)離婚證;(4)結婚證件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