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中有哪些修辭手法

寫作中有哪些修辭手法

常見的修辭方法有:比喻、借代、誇張、比擬、誇張、對比、對偶、排比。

1、比喻:它是用某一具體的、淺顯、熟悉的事物或情境來說明另一種抽象的、深奧、生疏的事物或情境的一種修辭方法。

2、借代:不直接說出要說的人或事物,而是借用與這一人或事物有密切關係的名稱來替代,如以部分代全體;用具體代抽象;用特徵代本體;用專名代通稱等。

3、比擬:把人當物寫或把物當人來寫的一種修辭方法,前者稱之爲擬物,後者稱之爲擬人。如:

4、誇張:對事物的形象、特徵、作用、程度等作擴大或縮小描繪的一種修辭方法。如:

5、對比:是把兩種事物或同一事物的兩個方面並舉加以比較的方法。如:

6、對偶:用結構相同或相近,字數相等的一對短語或句子對稱排列起來表達相對或相近的意思。如:

7、排比:把內容相關、結構相同或相似、語氣一致的幾個(一般要三個或三個以上)短語或句子連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