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是:(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具體包括:1、侮辱、誹謗案;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佔案。(二)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對於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爲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