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怎麼召回

工程欠款怎麼召回

工程欠款的召回方式是:

1、向法院進行起訴,勝訴之後,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等措施。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