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條件和資格

政協委員條件和資格

政協委員的條件和資格是:1、擁護黨的方針和政策;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爲記錄;3、具有一定的學習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5、年滿18週歲。政協委員的工作內容有:1、密切聯繫羣衆,瞭解並反映羣衆的願望和要求;2、參加政協組織的會議和活動;3、在政協組織的會議上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4、參加討論國家大政方針和本省重大事務;5、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