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強度分級標準

勞動強度分級標準

體力勞動強度級別勞動強度指數

Ⅰ~15

Ⅱ~20

Ⅲ~25

Ⅳ~25

Ⅰ級體力勞動

8小時工作日平均耗能值爲3558.8千焦耳/人,勞動時間率爲61%,即淨勞動時間爲293分鐘,相當於輕勞動。

Ⅱ級體力勞動

8小時工作日平均耗能值爲5560.1千焦耳/人,勞動時間率爲67%,即淨勞動時間爲320分鐘,相當於中等強度勞動。

Ⅲ級體力勞動

8小時工作日平均耗能值爲7310.2千焦耳/人,勞動時間率爲73%,即淨勞動時間爲350分鐘,相當於重強度勞動。

Ⅳ級體力勞動

8小時工作日平均耗能值爲11304.4千焦耳/人,勞動時間率爲77%,即淨勞動時間爲370分鐘,相當於“很重”強度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