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黃廟的福利廠

周黃廟的福利廠

周黃廟的福利廠是能夠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或者工廠。在《殘疾人就業條例》十一條中規定:集中使用殘疾人的用人單位中,從事全日制工作的殘疾人職工,應當佔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百分之25以上。所以只要用人單位使用的殘疾人職工的人數,在本單位所有職工人數中佔百分之25以上,就認爲該用人單位是福利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