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追訴時效是指什麼

行政處罰追訴時效是指什麼

行政處罰的追訴時效,指對違法行爲人追究責任,給予行政處罰的有效期限。行政處罰的追訴時效爲兩年,在違法行爲發生兩年後,無論何時發現這一違法行爲,都不能給予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違法行爲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爲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