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是存在一定的資金風險的。股權投資的風險如下:(一)投資決策風險;(二)企業經營風險;(三)資本市場風險;(四)法律風險;(五)執行風險。《公司法》第35條規定:“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爲同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