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考驗期的時間:1、被判拘役的緩刑考驗期:最長爲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於兩個月;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最長爲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於一年。緩刑考驗期的時間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六條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