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合同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居間合同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一般而言,居間合同有以下幾點主要法律特徵:

1、居間合同的居間人只是協助促成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自身並不參與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

2、居間合同的標的是居間人爲委託人提供訂約機會或者是爲訂約進行媒介活動。

3、居間合同是諾成的、有償的、不要式的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