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可變更合同的情況是: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2、顯失公平的合同;3、因欺詐、脅迫而訂立的合同;4、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法律依據】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七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