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建築師報考條件

綠色建築師報考條件

綠色建築工程師報考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在建築業企事業、單位從事工程項目服務工作,大、中專畢業生,並符綠色建築工程師報名條件的人員,並參加綠色建築工程師相關課程培訓,且持有經cettic授權認證的培訓機構出具的學時證明,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工作年限是指報名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項目管理及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爲當年年底。 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申請參加綠色建築工程師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