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職稱是指從事建築專業技術水平所達到的程度的技術職務的稱謂,即職稱。分初級、中級和高級。一般先從初級申報,初級可以分技術員和助理工程師;中級就是工程師;而高級可分副高級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之分。
助理建築工程師: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學生;
2、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並有相關實踐經驗者。
建築工程師:
1、已通過助理建築工程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高級建築工程師:
1、已通過建築工程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