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崗位有:1、專業技術類職位。2、行政執法類職位。3、綜合管理類職位。4、法官、檢察官類職位。5、其他類別職位等。對於些具有特殊性的職位,還需要進行單獨治理的。公務員,全稱爲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爲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