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到2017年,一級建造師合格標準基本固定,合格分數試卷滿分的百分之六十,只有2014年市政成績下降8分,由96分降到88分。
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註冊人員,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起源於1834年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英國。建造師的含義是指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綜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
一級建造師設置10個專業:
1、建築工程;
2、公路工程;
3、鐵路工程;
4、民航機場工程;
5、港口與航道工程;
6、水利水電工程;
7、市政公用工程;
8、通信與廣電工程;
9、礦業工程;
10、機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