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主義法》中的基本原則共有8個:(1)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原則;(2)不妥協原則;(3)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原則;(4)專門工作與羣衆路線相結合原則;(5)防範爲主、懲防結合原則;(6)先發制敵、保持主動原則;(7)法治原則;(8)人權保障原則。《反恐怖主義法》第六條規定,反恐怖主義工作應當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在反恐怖主義工作中,應當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風俗習慣,禁止任何基於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視性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