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解匯款怎麼分錄

應解匯款怎麼分錄

1、 銀行匯票的代理付款行,解付持票人爲未在本行開立賬戶的個人提交的銀行匯票時,通過本科目下設立的持票人戶過渡,完成資金劃轉;

2、 銀行匯票的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不獲付款,在票據權利時效內請求出票行付款時,出票行通過在本科目下設立的持票人戶過渡,銷記匯出匯款賬並劃轉資金;

3、 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銀行,在匯票到期日向出票人收取票款時,先將票款從出票人存款賬戶劃轉本科目下設立的出票人戶,待承兌銀行接到持票人開戶行寄來的委託收款憑證及匯票時,從本科目將匯票資金轉出,劃轉至持票人開戶行;

4、 信用卡收存現金的代理銀行對憑個人卡存入現金的,通過在本科目下設的個人信用卡戶過渡,向持卡人開戶行提出票據交換;

5、 辦理留行待取匯款的,未在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收款人提取匯款前,銀行在本科目下設立收款人戶過渡暫收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