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誰主張時效

合同無效誰主張時效

合同無效根據法律規定主張時效,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