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發放貸款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違法發放貸款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違法發放貸款罪的構成要件是: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規定,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向關係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爲;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爲過失。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係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