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方法有以下四種:一、支付轉讓型。二、債務重組轉讓。三、伴隨非貨幣性交易的轉讓。四、形成或有負債的轉讓。【法律依據】《合同法》第八十條,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